法律分析: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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