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机制,协调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联席会议在镇的领导下召开,主要负责分析全镇突发事件形势和特点;讨论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究、讨论全镇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措施;指导督促全镇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掌握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共同协商、解决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由镇应急委成员单位组成,镇应急办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镇应急办负责。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据情况增加开会次数。
五、联席会议议题由镇应急办提出,并提前告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需提前1周报送镇应急办。
六、联席会议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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