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审定医院的用药计划。
2.制定(修订)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及处方手册。
3.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并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4.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5.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药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指导改进。
6.对医院注册制剂申报工作进行协调,并对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7.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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