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在上诉的时间内向提交相关的上诉状;
2.二审在接到上诉状之后,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3.开庭审理;
4.判决。
这是最终判出的结果,说明二审的上诉已经完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诉案件审理期限
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离婚开庭的审理阶段流程
离婚开庭审理阶段流程如下: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1、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申请。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送达的告知书。
三、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四、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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