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应根据情节轻重判决刑事责任,不能赔偿的情况不会因此重判,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包括防卫过当、义愤杀人、激情杀人、受嘱托杀人、帮助他人自杀和生母溺婴等。
法律分析
故意杀人罪,不能赔偿的应该依法判决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因此重判;但是如果能够赔偿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主要如下: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情节较轻的,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结语
故意杀人罪的刑罚应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其中不能赔偿的情况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因此重判;而对于可以赔偿的情况,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罚范围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包括出于卑劣动机、极端残酷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等,而情节较轻则包括防卫过当、义愤杀人、激情杀人、受嘱托杀人、帮助他人自杀、生母溺婴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刑罚的轻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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