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能性如下:1、系统本身出了问题,身份证号码输入系统后系统无法识别会提示无效,可以联系工作人员进行解决。2、身份证被别人挂失了,并且到门报备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指身份证无法被视读和机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机关及其人民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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