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杭州不动产证换证委托申请材料 法律问题

来源:谷吧美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4、询问事项记录;5、其他必要材料。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书面委托书原件。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屋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应当经公证。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需写明受托的具体经办人)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5.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申请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监护关系证明文件(父母子女关系、配偶关系证明、监护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2)房屋互换协议(合同)。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申请人婚姻证明复印件。7)授权委托书。8)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9)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Top